声明公告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保[2018] 133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召开了武汉新芯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武汉新芯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8日

建设单位: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杨满    邮箱: MAN_YANG@XMCWH.COM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武汉新芯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武汉新芯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